【吉林省成人高考民法-復習資料2】
一、多項選擇題
1、無權代理的發(fā)生原因,不外三種:其一,自始就不存在代理權;其二,一度有代理權,而該代理權因發(fā)生代理權消滅事由已經消滅;其三,超越代理權的范圍。
2、緊急代理的要件如下:其一,須在某種緊急情況下,無法獲得本人的指示和授權;其二,須為本人利益并符合誠實信用原則;其三,須合理行事;其四,除以代理人身份實施行為,別無其他方法可以保護本人的利益;其五,不違背本人的明示意思。
3公序良俗違反行為類型:①危害國家公序行為類型;②危害家庭關系行為類型;③違反性道德行為類型;④射幸行為類型;⑤違反人權和人格尊重行為類型;⑥限制經濟自由行為類型;(7)違反公正競爭行為類型;⑧違反消費者保護行為類型;⑨違反勞動者保護行為類型;(10)暴利行為類型。中國《民法通則》將傳統(tǒng)民法上的暴利行為分為兩種:一是乘人之危,二是顯失公平?!逗贤ā啡詤^(qū)分乘人之危與顯失公平。須注意的是,我國《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上的顯失公平的法律行為,在效果上不是無效,而是可撤銷。
4政治生活領域的法律規(guī)則,包括憲法、刑法、訴訟法、行政法、經濟法等,屬于公法。
5可以提起死亡宣告的利害關系人包括失蹤人之近親屬以及與其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自然人和法人。如配偶、繼承人、受遺贈人、債權人、債務人、法定代理人、人壽保險合同之受益人。
6、緊急避險,指為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迫危險,所為躲避危險的行為。
7、代理權的發(fā)生原因有:①依法律規(guī)定當然發(fā)生;②依法院或其他有權機關指定發(fā)生;③依本人授權行發(fā)生;④依“外表授權”而發(fā)生;⑤依某種緊急情況而發(fā)生。
8、不承認代理是一項獨立的法律制度的法典有:1804年《法國民法典》;1811年《奧地利普通民法典》;1834年《荷蘭民法典》。
9、無論立法解釋還是司法解釋,其根據都是立法權和司法權中當然具有的解釋權,因此統(tǒng)稱有權解釋。裁判解釋只對所裁判的案件當事人有效,不具有一般的法律效力。這也是裁判解釋與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的重要區(qū)別。
10法人自行解散的原因有:其一,因法人的目的事業(yè)完成或無法完成而解散;其二,因法人機關的決議而解散;其三,因章程規(guī)定的解散事由出現(xiàn)而解散;
其四,社團法人因不足法定人數而解散。
11、法律行為中不能適用代理的行為,包括:結婚、離婚、收養(yǎng)、遺囑、遺贈、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繼承的承認或拋棄等。
12關于無權代理,法律為保護本人的利益,使其有追認權,為保護無權代理之相對人的利益,使相對人有催告權和撤銷權。
13、各國民法關于訴訟時效效力的規(guī)定,類型主要有:①實體權消滅主義;②訴權消滅主義;③抗辯權發(fā)生主義。
14、《民法通則》第65條第二款規(guī)定:“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15、緊急代理的要件如下:其一,須在某種緊急情況下,無法獲得本人的指示和授權;其二,須為本人利益并符合誠實信用原則;其三,須合理行事;其四,除以代理人身份實施行為,別無其他方法可以保護本人的利益;其五,不違背本人的明示意思。
16、債權發(fā)生的原因,有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四種。
17、準法律行為包括:意思通知;觀念通知;感情表示。
18、人格權的性質是:非財產權;支配權;絕對權。
19代理概念分為廣義代理與狹義代理。大陸法系民法,如德國、日本、中國臺灣地區(qū)等,采狹義概念,所稱代理,僅指直接代理,而不包括間接代理。
20誠實信用原則的功能有:①指導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②解釋、評價和補充法律行為;③解釋和補充法律。
21、自助行為的要件有:①須為保護自己的請求權;②須時機緊迫不及請求公力救濟;③須不超過必要的限度;④須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處置。
22、時效制度的功能是:①穩(wěn)定法律秩序;②作為證據之代用③促使權利人行使權利。
23、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qū)別為:①構成要件不同;②適用對象不同;③法律效力不同;④法定期間是否可變;⑤起算點不同。
24、代理的適用范圍包括:①構成合同的的意思表示;②與合同密切相關的準法律行為;③與合同相關的事實行為;④與合同密切相關的程序行為。
25、法律行為中不能適用代理的行為,包括:結婚、離婚、收養(yǎng)、遺囑、遺贈、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繼承的承認或拋棄等。
26、屬于時效期間中斷的法定事由有:起訴;催告義務人履行義務;法定代理人喪失行為能力;義務人承認債務;限制行為人沒有法定代理人等。
28、公序良俗原則的發(fā)展:①從政治的公序向經濟的公序發(fā)展;②以公序良俗原則作為保護消費者的手段;③以公序良俗原則作為保護勞動者的手段;④從絕對無效到相對無效。
28、關于中國現(xiàn)行法對不同法人設立采取的原則:①機關法人從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②事業(yè)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均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從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③基金會的成立采取準則設立主義;④設立公司不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采自由設立主義;⑤非公司企業(yè)法人一般采取行政許可主義。
29、形成權,指權利人依自己的行為,使自己與他人間的法律關系發(fā)生變動的權利,如撤銷權、解除權、追認權等。
30、實體法上的抗辯權有:消滅時效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先訴抗辯權。
31、以代理權的發(fā)生原因為標準,代理可分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與意定代理。
32、關于訴訟時效問題,采用統(tǒng)一主義立法的法典為:《日本民法典》;《魁北克民法典》;《法國民法典》。
33、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是:效果意思、表示意思和表示行為。
34、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即所謂單方行為,例如懸賞廣告、拋棄、遺囑等
35、不構成民法上的物應承認代理是一項獨立的法律制度的法典有:1804年《法國民法典》;1811年《奧地利普通民法典》;1834年《荷蘭民法典》。
36、人格權的保護方法有:除去侵害請求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防止侵害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37、可以提起死亡宣告的利害關系人包括失蹤人之近親屬以及與其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自然人和法人。如配偶、繼承人、受遺贈人、債權人、債務人、法定代理人、人壽保險合同之受益人。
38、關于代理權性質的學說,當今學界所采納的學說為:權力說,權利說,能力說。
39、關于代理權性質的學說有:①否認說;②權力說;③權利說④能力說⑤地位說
40、兼有財產權和非財產權雙重性質的權利,有繼承權、社員權。
......詳細資料請下載
上一篇: 【吉林省成人高考教育理論-復習資料2】